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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章 爱美人不爱江山

小说:英伦狂潮 作者:笨宅猫 更新时间: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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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6章 爱美人不爱江山

  1962年,厌倦大学生活的米克·贾格尔和基思·理查德,在埃尔默·刘易斯(布莱恩·琼斯的别名)的引导下成立了滚石乐队。

  米克·贾格尔担当主唱,基思·理查德和布莱恩·琼斯为吉他手,其他人来了又走,滚石乐队跟“采石工人乐队”一样经过了几番人员更换。

  自从成立开始,“滚石乐队”就在流窜、偷东西填肚子和排练中度过。

  想要维持“滚石”滚动,那可得花钱才行。

  基思和米克、布莱恩住在富勒姆的伊迪丝·格洛夫一〇二号,那是个恶心得要命的地方。

  他们快成职业脏乱户了,根本没心思收拾。

  “滚石”成员们是一九六二年夏天搬进去的,快临近11月份的时候,天气预报专家说今年将会迎来一七四〇年以来最冷的冬天。

  “噢!我的天哪!”

  米克看到新闻报纸上专家的预测时,那张大嘴巴几乎合拢不上来:“再不找到唱片公司签约,我们都得要在这里冻死!”

  毕竟供暖、电气和煤气的花费没那么好挣。

  他们睡的是床垫,没家具,只有一块秃毛地毯,那些床垫和仅有的两张床根本不配套。

  不过有没有床也没什么差别,他们三个醒过来总发现自己躺在地上,旁边扔着布莱恩带来的那个巨大的收音\/唱片两用机,那是五十年代的早期产品。

  他们常去切尔西国王路的韦瑟比军团酒吧,围坐在一起排练。

  基思还常常溜进酒吧厨房,偷走空瓶子再卖回给当地酒吧。

  一个酒瓶能卖两便士。

  这也没多少钱。

  事实上,他们去参加派对时也偷空酒瓶。

  一个人带头,另外两个就跟着。

  伊迪丝·格洛夫是个好玩的地方。

  他们那栋楼的一层住着三个姑娘,是从谢菲尔德来的实习老师;楼上是两个巴克斯顿姬佬。

  米克几人就住在中间一层。

  他们之所以跑到切尔西来和这帮北方佬住在一起,简直是“伦敦欢迎你”的最佳写照,因为身边根本就没伦敦人。

  身为摇滚乐队成员,对于女孩子的吸引力无与伦比。

  米克和布莱恩很快就和实习老师们勾搭上了,他们两人经常下去找乐子,基思却从来不掺和这些事情。

  基思并非“姬佬”,他只是单纯不喜欢她们而已。

  他只是觉得这几名实习老师挺有用,可以帮忙洗洗衣服什么的。

  基思的老妈也常常让人来拿他们的脏衣服回去洗,以便好去展示洗衣机功能。

  那两个刚恋爱没多久的姬佬经常去伯爵宫一带的酒吧和一帮澳大利亚姬佬混,那时候澳大利亚姬佬满街都是,伯爵宫就是他们的天下,其中不少都是露荫癖,因为在伦敦搞姬可比在墨尔本或悉尼或布里斯班自由。

  这一对姬佬从伯爵宫回来后,说话都带上了澳洲腔。

  他们冲基思喊“嘿,盆友”,“什么,你们不是巴克斯顿来的吗?”。

  因为基思不怎么找姑娘玩耍,所以姬佬们以为他也是自己的同伴,甚至想要把基思拉到伯爵宫喝酒聊天。

  跟滚石三人组住的还有一位同屋叫詹姆斯·菲尔格。

  他们借了同屋伙伴的姓用在早期写歌的笔名中——“南卡·菲尔格”,“南卡”是一种鬼脸,用手指尽量扒住脸上所有窟窿,扭成可怕的形状,这个布莱恩最拿手。

  刚开始时,原来的同屋搬出去一个,于是米克他们在伊令俱乐部公开征集室友分摊房租。

  菲尔格明白要跟什么人合住,他大概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能和他们住在那个可怕地方的人,而且能干出更加龌龊的事。

  不管怎么说,愿意和他们这几个整宿整宿乒乒乓乓学破烂玩意儿、拼命找演出的家伙同住的人只有他。

  这还真是臭气相投!

  米克他们还不到二十岁,虽说也快了,但是仍旧充满了中二气息。

  有时候他们几人会赌谁更恶心!

  菲尔格却轻蔑地笑了,“你能恶心着我?别开玩笑了,让伱瞧瞧我的厉害!”

  于是等到他们演出回来,菲尔格就站在楼梯上,赤身裸体,脑袋上顶着条破内裤说:“欢迎回家。”

  要不就冲他们滋尿啐痰。

  他真是喜欢到处啐痰,而且身上能流出液体的地方都不闲着。他最喜欢鼻子底下拖着一条大鼻涕走进屋子,让它顺着下巴流下来。

  在旁人看来和恶心,不过对于米克他们来说这还挺有意思的。

  “嗨,你们好,这是安德鲁,这是詹妮弗……”菲尔格甚至给各种鼻涕都起了名字,什么“格林·吉尔伯特”、“斯嘉丽·詹金斯”。

  还有一种叫“长袍舵手”的,大家总会对它浑然不觉,就是那种擤出来溅到领子上,像领章一样留在那儿的,真是极品呢!

  还有什么“黄色汉弗莱”,“飞翔大V”就是擤鼻涕的时候从手绢上飞出来的。

  这个年代的人经常感冒,鼻子里就经常流出点什么,也不知道该拿它们怎么办。

  这可不是因为吸粉流的鼻涕。

  基思和米克经过一番讨论后,他们都觉得肯定是因为这几年英国冬天的天气太糟糕,不过菲尔格是因为其本性才会显得确实很龌龊恶心。

  但是他们周围的人受穷好像是常事,所以生活状况一直就没改善。

  幸好情况忽然有了转机,某天他们乐队在舞台上表演,不知为何地台下忽然涌进来许多观众。

  在表演间隙当中,俱乐部经理偷偷对他们说,鼎鼎大名的披头士就在人群当中。

  原本米克他们就对披头士非常崇拜,得知自己的偶像过来看自己表演,于是就想要过去索要签名。

  可是那天俱乐部里观众太多了,披头士没有等到他们表演结束就离开了。

  或许是因为蹭到了披头士的人气,又或许他们真的转运了,自从那天开始之后,每当滚石乐队在俱乐部舞台上表演时,下面总是站满了观众。

  “真是上天保佑!”米克对基思等人说:“真希望有机会到披头士面前,好好感谢一下他们。”

  “会有那一天的,会有那一天的!”基思表示说。

  布莱恩则一脸不屑地说:“我以前是很喜欢他们的歌曲,不过现在的披头士早已被市场驯化,已经不再是过去的那支乐队了。”

  这番话也许只是气话,因为他平时也还经常听披头士的唱片。

  至于乐队里的其他人,或许有人同意布莱恩的话,但是他们却没有把这种想法说出来。

  如此过了大概半个多月,准备进入12月份时,忽然有人自称是苹果公司的经纪人,说是想要把他们乐队给签下来。

  面对这般幸运的事情,三人自然是喜不自禁的答应了下来。

  不过等到签约时,他们才发现苹果公司要签的并不是乐队,而是要跟他们签个人合同,简单点来说,就是要把“滚石乐队”给拆分开来重新组合。

  “这绝对不行!”

  “我们不会分开的!”

  “没错,至少我们三人得要待在一起。”

  米克、基思和布莱恩他们都不太重视乐队其他人,但是只有他们几个非得要凑到一起,否则宁愿不签这份合同。

  ……

  伦敦的黄昏时分。

  天空逐渐被染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

  阳光从西边落下,穿过苹果公司总部大楼的窗户,将整个房间照得明亮。

  乔尼站在窗前,享受这仅有的安静时刻,眼前是这座城市老旧而优雅的建筑与现代都市的共生。

  环顾着办公室,他沉思着苹果公司的未来。

  就在几年前,他们还只是在五层大楼里忙碌地办公。

  虽然他很快就买地建造了新的苹果总部大楼,然而随着公司业务的迅猛发展以及员工数量的激增,这栋高耸入云的大楼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公司的需求。

  苹果公司的子公司能留在伦敦的话,基本上都进驻这栋大楼里办公了。

  “他们不愿分开吗?”

  乔尼对身后的肖顿问道,声音带着一丝不解。

  肖顿作为苹果公司总裁,他有义务向苹果公司大老板汇报工作内容。“是的,他们三人心意已决。”

  而拆分滚石乐队的构想,自然是来自乔尼本人。

  他通过后世的记忆信息得知,队伍中的吉他手布莱恩是个麻烦小子,留他在队伍里面弊大于利,而且乐队的其他成员尚未找齐。

  比如,乐队早期的成员键盘手伊安·史都华和鼓手查理·沃兹都没有在其中。

  所以乔尼就想要快刀斩乱麻,先把乐队成员签下来,然后拆分重新组合成为一只全新的乐队。

  如此才能够轻装上阵,迅速在市场上打开局面。

  反正滚石乐队除了两三名核心成员,其他人都是在不停的变动,这般做法不会对历史发展趋势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可万万没想到,核心三人组居然不接受这种做法。

  拥有后世记忆的他,知道这个乐队未来是一棵摇钱树。

  但想要成长起来还得花点时间。

  同样想要维护这颗摇钱树,让它替代“披头士”,那就得要去除不稳定因素,而布莱恩就是这样的人物存在。

  “还是把人签下来再说,小心被其他公司中途把人抢走。”

  乔尼走到办公室的长桌旁,捏起一只铅笔,在纸上画了两个圈。

  然后分别在上面写了几个人名递过去:“可以先让他们组队出唱片,但是我们得要让他们这群人合作……以后有机会的时候再拆分。”

  “我明白。”肖顿点头回应,眼中透露出一丝坚定。“我们会继续尝试说服他们,让他们认识到这样做的优势。”

  现在乔尼的做法是“以退为进”,既然米克、基思和布莱恩三人不肯拆分,那就先不拆了,不过该找的键盘手、鼓手和贝斯都得继续进行。

  按照他的构想,等到布莱恩把滚石乐队闹得鸡犬不宁时,估计米克和基思就会同意这种做法了。

  到时候,米克、基思跟键盘手伊安·史都华和鼓手查理·沃兹在一组,布莱恩则跟原先的滚石乐队成员一组。

  至于新乐队叫什么名字都无所谓,重要的是人凑齐了就行。

  乔尼处理完“滚石乐队”的事情后,很快将注意力转移到另一件事情上:菲利普斯口中的皇室贵人。

  目前得到的消息是,那位“贵人”愿意抽空见上一面。

  而地点就选择在位于伦敦西南部的“温莎庄园”,此处距离机场仅有约8英里,是英国皇室拥有的一处庄园和度假胜地。

  温莎大公爵曾经住在这里,因此该庄园以他的名字命名。

  庄园占地面积约13,000英亩,包括温莎城堡、圣乔治教堂和广阔的公园等。

  这个城堡是欧洲最大、最古老的仍然被居住和使用的王室城堡之一,也是英国王室的象征之一。

  城堡由威廉一世在11世纪时建造,并经历了多次的扩建和修缮。

  目前是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诸多住所之一,还是重要的政治和社交场所。

  “温莎庄园?”乔尼听得眉头直皱,心中更加猜不到汤姆菲利普斯口中的“贵人”究竟是谁了。

  在此前,他已经通过排除法将伊丽莎白女王和她身边的皇室成员逐一排除,并非他们没有实力参与投资“白日梦想家”,而是没有必要弄得如此大费周章。

  首先拥有皇家骑士信托基金会的英伦皇室成员,他们的投资渠道多得是,就算有人对好莱坞影视公司感兴趣,也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

  所以需要通过汤姆菲利普斯作为中间人来接触的皇室成员,肯定是边缘化的落魄贵族,能够提供的人脉关系也就相对有限。

  乔尼并不太愿意接纳对方加入其中,只不过想通过此人接触到更上一层的社会关系。

  而且汤姆菲利普斯说得没错,买卖不成仁义在,见上一面又没啥损失。

  可万万没想到,对方竟然能够在“温莎庄园”会面。

  这就大大出乎意料之外了,乔尼一时之间竟然想不到这位“贵人”何德何能,竟然可以使用英伦皇室的地盘来跟人谈生意。

  如此想来,菲利普斯口中的“贵人”确实跟皇室关系很近。

  但是对方所作所为又变得异常不合理了,思来想去,确实只有去见面了才知道对方是谁,如果汤姆菲利普斯不说的话。

  等到约定时间那天,乔尼精心准备了一番,然后坐上自己的轿车前往“温莎庄园”,很快就在会客厅里见到贵人真容。

  当“贵人”走进房间时,乔尼看到的是一个略带憔悴的老人。

  虽然他的身姿挺拔,但是淡灰色的头发和脸上的皱纹已经开始露出了岁月的痕迹。

  贵人的一只手轻轻地抚摸着客厅里的饰品,似乎在沉思什么,另一只手扶着手杖,使他行动不便的情况下依然保持了一分优雅。

  尽管如此,从他那深陷的眼窝中仍能看到那双明亮的蓝色眼睛,闪耀着一种坚定和自信的光芒。

  “你好!年轻人。”

  当“贵人”发现乔尼在注意自己时,他微笑着点头致意。

  这个动作让他的脸部肌肉显得僵硬,看上去有些疲惫和苍老,但依然充满了威严,就像一个历经沧桑,但深谙世事的英国老绅士一样,足以吸引任何人的目光。

  “请问,您是……”

  乔尼似乎感觉到此人在历史上有着重要的位置,却一时之间没有想起是谁。

  “呵呵!汤姆没有告诉你吗?”老绅士轻声笑了起来。

  很容易判断得出,他年轻时的好听的嗓音已经被时间侵蚀,现在变得低沉而沙哑,但仍然透着一股与生俱来的贵族气息。

  只见他身穿一件灰色西装,看上去简洁而端庄贵气。

  在衣袖处闪烁着一些华丽的珠宝,这些珠宝是他多年来收藏的,并且已经成为了他的标志之一。

  乔尼脑海中的记忆迷雾忽然涌动不已,呈现出对方相关的资料信息:

  “我想起来了,您就是温莎公爵爱德华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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