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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太昊信马,旧恨新仇(自传)

小说:一剑吞鸿 作者:曹家大官人 更新时间: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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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并不是血脉传承,更多的,是将心比心。

......

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我叫刘瑞生,是凌源刘家的公子。

当我带着江锋诏书和江氏家臣快马奔回时,事情已成定局。

青禾居内,早已空空如也,父亲所住的阁楼外,血迹斑斑。

他们都说,父亲,死啦!连一具尸体都没有留下。

我长跪在父亲宅前,心痛不已。

对不起,父亲,中原的马太慢,孩儿回来晚了!

......

七岁时,我从醉酒的母亲口中知道一个秘密。其实,我姓江,江瑞生!

我并不是刘兴的儿子。

当年,江锋与母亲江岚这对儿亲兄妹,日久生情、相期如梦,情投意合之下,遂野 合许身,事后,便有了我,这个可能注定一生都不会有名分的遗子。

兄妹乱 伦这种事,违背纲常伦理之举,自然不被世人所容,特别是门楣高如江氏的这种家族,跟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出现。盛怒之下,江家老族长江苍,也就是我那素未谋面的爷爷,快刀斩乱麻,秘密除掉了所有的知情人。随后,母亲江岚远嫁华兴郡,做了父亲的妻子,江锋继位族长。

就这样,父亲成了半路拾荒之人。

我想:‘父亲’刘兴是知道我不是他的儿子的,但他却始终埋藏在心底,没有任何表现。可能也是因此,凌源刘氏才可以得到江氏一族的庇护,在华兴郡肆无忌惮的吧!

承常人之所不能承,动心忍性,待我如亲子一般,那时起,‘父亲’便是我的大英雄。而我在七岁时发现的这个秘密,也不会再有人知道。

直到如今,我也仍喜欢叫刘兴为父亲,称江锋为江锋。

......

夜半,我与四名随行的江氏家臣在城外一处小山起火野炊,看着城内点点光火和青禾居内的一片漆黑,我低头饮酒,过往种种,滴滴点点流入心头。

少年时,大哥仗气爱奇、胆大豪气,总会带着我与三弟游山玩水,鼓捣一些新奇玩意。三弟体貌英逸、文才富艳、下笔琳琅,是我与大哥的小军师。而我,是负责挨骂的那一个,因为,不管我们三兄弟闯下多大的祸,只要我向父亲低头认错,父亲总会网开一面。

我也乐得如此!

还未及冠,大哥接管了一些族业,迎来送往,人情往事,忙的不可开交,三弟被父亲押上了中兴刘氏的大任,一心求学问道,以期成就大业。整日玩猫逗狗、无所事事的,仅剩我一人,倒也落得个逍遥快活。

每次躺在老头山顶,清风拂过,我在一片满足和惬意之中,总会安心想到:我这一生,闲云野鹤,也不失为一种绝佳的意境。

后来,三弟从长安去了又回,连夜与父亲促膝长谈。

据刘布向我通禀:当夜,三弟规劝父亲解私兵、还私田、专心学问,做天下世族表率,父亲雷霆暴怒,竟欲杀三弟,但念及血缘,终究是没有下手。

那日起,三弟再没回过青禾居,从此隐居在子归学堂,与刘家断了往来。

而直到今日,我才清楚知道,当日的父亲,不是杀不掉三弟,而是力有不逮啊。

我刘家洎及近代,积弱积贫。十二年前,父亲在二子夺嫡中选择让大哥支持了二皇子一党,结果,京畿一战,二皇子一党全部覆灭,父亲幸而靠上了曲州江氏这棵大树,方才得以保全家族,幸免于难。

之后,为了挽回朝中无人的尴尬局面,父亲立即让我顶替了大哥的位置,借此举博得了江氏一族更大、更多的支持。

遥记那日,我与大哥长跪在父亲面前,相顾却又无言,良久,大哥豪爽一笑,大步离开,从此不问族事。

兄弟决裂,就在那日。

后来,大嫂杨观嫁入刘家,成为大哥的贤内助、小张良。

也不知是大嫂怂恿还是大哥转性,大哥开始自立门户,暗地里对我使用百般手段,拉拢轻音阁、凌源镖局,还有张家村的那把火,其实我通通知道,却又放任自流,不理不睬。既然大哥喜欢,我便将这一切都还给大哥吧!

毕竟这是我的家,如果没有了家人,我还要家有何用呢?

后来的那些事儿,你们也都知道了!

水闸是我命人破开的,我从来不想与大哥争那家主之位,当初修渠之事,也不过是母亲大人的一厢情愿罢了,放开水闸,彰显了我的无能,让大哥站稳脚跟,重新坐上家主之位,我也好继续过我的安生日子。

为了这个家,我愿做那块垫脚石,即使搭上几条人命、背上一世骂名,我也无怨无悔。

可是,我也不知道事情为啥会突然变成这样,从东方春生来到凌源后,刘家所发生的这一切,仿佛被人设计好了圈套,一环接一环,将我凌源刘氏推入万丈深渊。

......

深夜寂寥,我起身看着远处的那条大渠,月婆娑,夜深处,细思量,不由悲伤千万丈,父亲是好父亲,大哥是好大哥,三弟是好三弟,唯有我不仁不孝不义。是我,是我毁了刘家啊!

我捂着嘴,痛哭却又不敢出声,跪向青禾居,狠狠地磕了几个响头。

抬头时,我的双眼变得血红,双眉敛悲,心雕巨恨。

在我这里,不讲春秋大义,只有父命子纲。

父亲,大哥,母亲已经被我转移到安全地带,这仇,儿一定得给你们报!

我要让我的好三弟,尝尝比这痛苦百倍的滋味儿。

我要让他,癫狂而死!

......

三日后,一封黄卷,被我遣江氏家臣悄悄送到子归学堂,封挂于门口。

“十月初十,刘氏故居,与弟一会。”——刘瑞生

我相信,我的好三弟,定会赴约而来。

在等待三弟到来的空挡,我又陷入了沉思之中。

曲州那位膝下无‘子’的江城主,似乎很在意我的生死,随我而来的八名江氏家臣,四名卸甲境、四名倒马境,还有一位暗中随行的破城境武人,可谓牌面十足。相比之下,偏居一隅的凌源刘氏,堪比沧海一粟,在江家面前,不值一提。

在我的一番安排下,这九人按部就班地潜入凌源城,我要送给三弟,一个大大的惊喜。

初十,青禾故居,血迹已经被几日前的大雨冲刷干净,空寂的院子秋叶飘零,值钱的物件儿被横扫一空,溪水也已经不再流淌,看起来一片萧索。

我独立于阁楼之上,所有的恩怨和不了情,都被画在了这小小的门第里。他朝若许访古丘,明月还过旧人楼,见到青禾居还好好地摆在这里,一个复兴刘家的念想,从我心头开始萌生。可,这刘家的家主,又该是谁呢?

想罢,我微微自嘲,只剩下我一个人的家族,那还算得上是家族么?

淡淡天色,故人迢迢而来,与我一上一下,相顾无言。

我面无表情,微微点头,“三弟。来啦!”

三弟比之前精神了些许,身披麻布孝服,头上戴白,干干净净,他见到我,严肃道,“你就不怕我抓你回去?二哥。”

见三弟仅是戴孝,竟然不因父亲之死而悲伤自责,我怒火中烧,却也强压着开口说话,“呵呵,三弟若想抓我回去伏法,岂会独自前来?况且,三弟聪明盖世,知我既然敢来,胸中当有万全之策。”

“哈哈,这时候的凌源城,对于二哥来说,可谓龙潭虎穴。二哥居然敢闯如此危险之地,三弟我佩服之至。市井都传,二哥你才不堪大任,愚弟看来,二哥才是大智如愚之楷模啊。”

三弟不顾地上寒气,随意坐下,对我笑到,“二哥,此行找我何事?莫不是要杀我泄愤?”

我轻蔑一笑,嘲讽之意明显,“三弟谬论了,这骨肉相残之事,二哥我可做不出手。不像三弟,精明能干,敢于大义灭亲呢。”

三弟没在意我言语中的讥讽,直奔主题,看向我问道,“那是为何?”

我缓缓走下阁楼,与三弟对坐,沉声说道,“今日来此,问你三问既走!”

“我虽已知所问为何,却仍想听听二哥高论。”

三弟不愧聪明绝顶,可惜太过不务正业,好脑子都留给饭菜。

我揉了揉太阳穴,说道,“第一问,咱凌源刘家得此潦草收场,可是三弟亲力所谋?三弟在一年前东方春生来时,便已谋划好一切了吧?”

三弟淡淡道,“是。”

我按捺怒火,继续问道,“第二问,大哥的枕边风杨观,可是三弟下的一手好棋?”

三弟面无波澜,回道,“是。”

我又问道,“第三问,如此做,所为何?”

三弟凝视着我,一字一顿,“求个家国大义!”

“放屁!你这混蛋。”

我终于控制不住满腔怒火,上前一拳将三弟掀翻,对着三弟的门面骤然挥拳,几拳下来,直打的这不孝子鼻口流血,我才肯收手。

而在这过程中,三弟始终不言不语,也不还手。

他越是这个样子,我越生气,我抓着三弟的衣领,悲怒道,“明君制民之产,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可乐岁终身饱。自古皆如此,若家都没了,你刘权生还要个屁大义?还要个屁君王?”

“家不安守己分、桀贪骜诈,国无力气治家、王权无威,国不国,家不家,我作为人间之人,作为大汉子民,自然要管。”入了境的三弟,轻松挣脱了我,起身拍了拍身上灰尘,温声道,“二哥,您听弟一句劝,切莫违逆大潮,不要动念复兴家族,安心生活,平安到老,这就是父亲对你最大的期许了。”

三弟顿了一顿,双眸中流露出一丝温情,温柔道,“如此,我们还是兄弟!”

我犹豫了片刻,眼神却马上坚毅起来,“我呸,刘权生,谁和你是兄弟,我虽不会杀你,但该做的事,我还是要做!该杀的人,我一个都不会留。我要让覆灭我刘家之人,以生命为代价来偿还血债。”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也没有必要再谈下去了,三弟转身离去,走了几步,风起,三弟头白随风卷掉,飘然转身两指捏住,说不出来的潇洒。

三弟瞥着我,微微叹气,道,“二哥,你可懂我?”

我决然道,“不懂!”

这回,他真的走了。

青禾居又剩了我一人,我欲哭无泪,刘家也仅剩我一人了吧。

秋风起!

不,风从来没有停过。

......

其实,我叫三弟来此以叙,并非仅仅是聊天扯皮那么简单,而是有更深一层的意思。

子归学堂位于凌源城北部,青禾居位于凌源城南部,两地相距十分遥远,往返至少需要大半个时辰,而我正可以利用这大半个时辰,大做文章。

以我为饵,诱虎出山,绞其巢穴,我胸中就这点儿墨水,也只能想到这了。

三弟走后,我重新换了一身妆容,以蒙巾裹面,向子归学堂走去。途中的百姓小吏,一个个兴高采烈,轻音阁更是如往日那般热闹非常,我怒火再起,难道就没有一人为我刘氏之倾颓而痛哀吗?

这群卑贱的、不知感恩的蝼蚁,全都该死,迟早有一天,我要马踏凌源城,把这群无知匪类,全部杀绝。

及近子归学堂,看到群人层层围住学堂正门,我的眼睛里露出了一种近乎变态的炙热光芒,立刻随人群靠了上去,挤到了中排。

学堂门口,一具尸体横在阶前,只见满头白丝、额纹遍布,冲天鼻、深窝眼,我到死都不会忘了这个人,他是东方春生,是天下名嘴,是那个煽动了整个华兴郡与我刘氏为敌的东方春生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目不转睛,仔细探查,见这老儿全身整洁无伤,唯胸前有一处红洞,是我命人取走了他的心。

尸体旁,我三弟、东方羽和我那侄儿刘懿泣不成声,我那侄儿手中攥着东方老儿随身佩带的三枚铜钱,哭得昏厥了过去,围观者也都悲愤异常,个个义愤填膺。

只有我,只有我的心中欢呼雀跃,看着刘权生悲痛欲绝的模样,一种大仇得报的快感,充斥心头。

反复确认东方春生真正死亡后,我悄无声息地大踏步离开,与赶来的郡兵擦肩而过时,两行血泪流下。

父亲,大仇初报!今晚,儿要用他的心,下酒!

夜晚,华灯初上,我坐在老头山顶,迎着凛冽寒风,遥看凌源城万家灯火,一滴泪水,情不自禁地从我的脸颊流下。

苍山茫茫兮,不见其边际。

泪流千行兮,不见其归路。 

喝下了那碗用东方春生的心泡成的血酒,我带着江氏家臣和被我救出的管家刘布,踏上了归途。

太昊城,我来了。

那里虽不是我的家,但只有去那里,我才能依靠江氏一族的强大实力,重振刘氏,我相信,终有一天,我会让刘家的族徽重新遍布华兴郡,而那些背叛者、怂恿着、挑唆者、谋划者,将会付出百倍千倍的代价,以平我心头之恨。

此誓一立,不死不休。

临行之际,我腮边泪坠,停云住步,良久方去。

从此风尘各悄然,春山如黛,草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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