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冥器?礼器!
男人手上的功夫一点都没耽误,说干就干。
没一会,折叠箱便被软胶垫,装的满满当当,弯腰直接捡起泡沫胶枪,对着箱内封胶起来。
呲、、、
一道道出胶声,在两人耳边响起,箱子凹面瞬间被大量白色胶泡填充覆盖。
男人抬起箱子,拆开折叠箱的另一槽面,将泡沫胶枪枪头,对准箱子上预留的圆孔,喷射起来。
确保箱子内,每一处缝隙都被膨胀泡沫挤实固牢。
这才放下胶枪,捻起油布之上其他的金银玉器,继续用保鲜膜把装有冥器的胶垫,缠绕起来。
起初男人车上自备的聚氨酯填缝剂和打胶枪,只是为了瓷器和易碎物品准备。
金银玉器只需要用薄膜胶垫,缠紧包裹即可,完全没必要在此基础上,往箱子里打上一层层厚实的泡沫胶。
男人回首看了眼,殷仲像是打了鸡血般的亢奋精神,心中已经有了大概。
殷仲特地从车上拿出打胶枪,为了就是保护他的这些宝贝,万无一失!
如果这些冥器是男人‘下针’所得,那么身为小黑奴的殷仲,估计会像金三、黎瞎子等人一样。
直接用裹尸袋,暴力装填,如果袋子装不下,空间不足,冥器容易磕碰破碎,也绝不考虑再拿出一帆新的裹尸袋,继续分量装填。
而是直接提溜起裹尸袋的袋口,往地上像坠麦子似的,猛坠两下。
临了扛起麻袋,就往面包车的后备箱上,猛的一抛,那样子好像被他扛在肩上的裹尸袋。
里面装着不是价值连城的青铜冥器,而是刚从墓里打包出炉的干尸,随意而无所畏惧!
对此,男人心中虽然苦笑连连,但也只能一副看透不说透的神情,任由其行。
竟然胶枪、胶棒已经拿出来了,手上无非多喷两下,耽搁不了多长时间,只要殷仲不像跳大神似的,闹出幺蛾子,男人也只能随他开心就好。
没一会儿功夫,地面上密密麻麻的金银随葬品,便被两人迅速清理完毕。
男人瞥了眼,身前足足打包五六箱之多的冥器器物,无奈的同时也颇为欣慰。
别人不了解殷仲,他这个当大哥的自然,非常洞悉自己弟弟,那鸡贼一般的神奇脑洞。
以至于被裹尸袋打包的干尸,打死也不会相信,他这个死人用的随葬品,有天竟会被殷仲转换成嫁妆,用在活人身上。
估计这些冥器同样也没有想到,在坑里待了上千年,竟还有重见天日的一天。
堂而皇之被贼殷仲,摆到嫁妆盘上,大放异彩。
身为金器,走出了辉煌,更是走向了金器界的巅峰楷模,不仅见证了葬礼,同样也见证了婚礼,虽然程序有点本末倒置。
将装有冥器的箱子,全部搬到穹顶盗洞口,落下来的绳索前,男人朝殷仲淡淡说道:“你先上去,我来收尾。”
说完不再理会殷仲,一手握着手电筒,一手持着狗腿刀,神色凝重的,往幽暗阴森的墓室甬道走去。
已经踩在干尸身上的殷仲,自然了解男人去做什么,也没多想,攥住头顶处的绳索,开始往上攀爬起来。
男人所为,自然不是去耳室里,再抽出几件钧窑瓷器,而是将手电筒的灯光,仔细照在墓室、甬道、以及每一处砖面缝隙,确保没有留下‘多余’痕迹。
这才往墓室正中央处走去,弯腰缓缓将地面上,那张巨大的油布纸折叠收回。
随后轻轻挥动手掌,刮起地面上残余喷散的泡沫渣滓,隆进纸内。
做完这些,男人紧握着刀柄,从墓室东角落,走到西角落,从南角落走到北角落,确保没有其他‘杂物’残留地面,这才回到墓室正中央处。
至于破坏面最广,最为严重的黑漆棺椁,男人早已巡察三遍之多,而之前被两人坐在屁股底下的棺材盖。
后续交给二进宫,金三手底下的‘杂人’处理即可,即使‘干活’过程中留下把柄,身为亡命徒‘尾蝎子’的他们,自然也不在乎。
而这些,在男人抹除所有痕迹,离开墓室的那一刻起,便与男人彻底没了关系。
迸着寒光的瞳孔,最后一次巡视墓室一周,确保无恙,男人这才走到穹顶盗洞处,落下来的纹绞绳索跟前。
将身旁装有冥器的箱子,系在又被男人接长一段带有爪钩的股结处。
向上双臂一摆,抻在盗洞处的殷仲会意,果断往上提拉起来。
一箱、两箱、三箱、
直到将最后装有杂物废料的箱子提出墓室,男人方才拎起装有干尸的裹尸袋。
就在上方穹顶盗洞处的殷仲,以为男人会把裹尸袋挂在绳钩上时,男人接下来的动作,却让趴在上面的殷仲瞠目结舌。
只见男人忽然打开裹尸袋,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把糯米,猝然将其撒进袋内,直到裹尸袋里面,没有出现任何动静,这才系紧袋子,挂在绳索爪钩之上。
男人如此一番操作,殊不知,趴在洞口的殷仲,早已被震惊到失神。
嘴里磕巴讶然道:“大哥这是得了被迫害妄想症了吗?有些不存在的事情,都能谨慎到细思极恐的地步,生怕出现任何纰漏,甚至连诈尸的可能性都做了预案!”
“拉!...”
在男人一道沉闷声中,殷仲蓦然回过神来。
双臂用力,交替将装有干尸、敛服、以及大哥撒的那一小把,防诈尖头小糯米的裹尸袋缓缓提拉上去。
解开钩缠在袋子上的绳索,取下被男人缠在上面的爪钩,这才将绳索往墓室下方抛去。
目视着绳子被男人接住,殷仲也只能静静的趴在上面,干瞪着眼睛,看着男人一点点拽着绳索往上提升。
是的,瘦若缚鸡的殷仲,望着大哥那粗犷的身躯,此时也是有心无力。
当然,如果绳索上面系着,两百多斤的金疙瘩,想必殷仲会变得异常威武,拉起来只会感到轻松无比。
仅仅十几秒,男人便从十几米深的墓室地面,拽升到穹顶盗洞口处。
就在距离洞口几十公分的位置,男人停了下来,并未第一时间钻出盗洞。
手指扣住盗洞青砖壁面,准备将他之前,卡在穹顶处的大灯泡掰卸下来。
指尖关掉灯泡开关,手指夹住灯泡熟料外罩,另一只手缓缓松开碎石盗洞处的墙沿。
等待身体停旋安稳之后,方才抬起手臂,手掌捂住上面的螺丝铁钉。
夹住塑料外罩的手指,猛的一薅,铁钉连同灯泡灯体,一并被男人拽了下来。
而塑料外壳上的铁钉,因为被男人手心挡住的缘故,才没有崩飞掉弹落到,身下已经漆黑一片的墓室当中。
握了握手上的灯泡、熟料壳、工具,确定东西都在,这才示意殷仲,将他腰间的绳索拉回到洞口。
就在男人身体爬进盗洞内,旋转身体调整角度时,趴在身旁的殷仲,忽然将手电筒,朝下面已经没有光照的墓室内闪了闪。
两只眼睛,来回在眼眶子中打转思量,仿佛又在打着什么坏主意。
看到殷仲那异常的反应,在横向盗洞内已经抻直身子的男人,也趴在殷仲身旁的夯土地上,顺着灯光,狐疑的往穹顶下方处的,墓室内倪视打量起来。
仿佛感受到,身旁大哥的凝视。
殷仲没头没脑的小声嘀咕声:“大哥,你说我要是从大英帝国博物馆里,把永乐大典给盗出来,会怎么样!”
说完眼睛里竟露出近乎狰狞的兴奋。
那一瞬间,他仿佛感觉自己不是趴在,墓室盗洞正上方的夯土上,而是趴在英国博物馆的房梁上。
似乎下一秒就要一跃而下,做出比八国联军洗劫圆明园,更加禽兽的行为。
男人闻言,提着手电筒,往殷仲脸上照了照,一副‘你是认真的吗?’表情,压低声音道:“仲宝,你要是能从大英博物馆里,把‘它’盗出来,到时候华夏人员就不用研究什么永乐大典,就只研究你。”
好家伙,你比霍金脑洞都大,看来盗墓这一行,对于你来说,都是屈才,你干脆写小说好了。
听到大哥的调侃,殷仲连忙自嘲道:“别别别、我往键盘上丢块骨头,狗用舌头舔的都比我写的多。”
男人洒脱谑笑道:“不简单啊,看来你还写过小说啊。”
应声,殷仲握着的手电筒微微一颤,心中暗自庆幸道:“差点就被大哥给套了,毕竟咱写的可是小黄文。”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阿弥托佛”:殷仲心中自我净化道。
但是从他那淫荡的表情中,已经彻底出卖了他自己。
可以想象,他应该是把自己写成了男主角,来叙述他那猛男般的意淫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