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千里姻缘一线牵
上午九点半,一架飞机缓缓降落在京城机场,不久后,一个身高一米七五上下,一表斯文的年轻人拖着行李箱走出机场,打开手机,把短信给的哥看了一眼:
京城的哥最爱侃大山,乘客坐车绝对没有冷场的时候。
年轻人微微一笑:
的哥来兴致了:
年轻人依旧保持着微笑,道:
的哥不信。
的哥跟年轻人侃了一路,原本还有些紧张的年轻人倒是被侃的不紧张了,到地方下车的时候,痛痛快快地结了车费:
的哥调侃道。
……
望着眼前的别墅区大门,年轻人正要进去,却被保安拦了下来:
别墅里,马小凤手机响了,正在闲聊的众人都安静下来,盯着她。
不自在的把电话接起来,语气前所未见的温柔:
众人鸡皮疙瘩直跳,这还是那个野丫头吗?爱情的魔力好神奇。
挂断电话,马小凤道:
朱砂笑眯眯地站起来:
马小凤当场拒绝:
马小龙道:
马小凤回怼。
朱砂已经穿好了外套,微笑道:
马小凤妥协了。
几分钟后,小区大门口,马小凤看到了那个穿着深灰色羽绒服的大男孩。
今天是晴天,阳光洒在他的脸上,有几分阳光,几分温暖,马小凤心跳都快了半拍。
这是她的菜。
朱砂远远地打量几眼,暗暗点头,虽然不是特别帅,但也算清秀整洁,形象过关了。
马小凤远远地挥手打招呼。
男孩叫金睿,网名是金凯瑞,马小凤一直叫他大金子。
金睿看到马小凤,露出一个阳光的笑容,挥挥手:
马小凤的网名叫凤梨,因为还有个菠萝的叫法,为了表示亲近,金睿就一直叫她小菠萝。….
朱砂:
一个大金子,一个小菠萝,这两人还真是天生一对。
走到门口,跟保安说了一声,金睿被放进来了,马小凤上去给他一个拥抱:
金睿被抱的时候有点僵硬,随之而来的却是欣喜,微笑道:
今天马小凤身高173,今天穿了一双五公分的中跟鞋,而金睿身高175,穿的皮鞋鞋跟三公分,两人站在一块,完全齐平。
而且金睿身材略瘦,跟马小凤站在一块,并没有宽多少,只看背影,还以为是一对姐妹。
朱砂暗暗摇了摇头,文弱书生,不是她的菜。
马小凤松开他,道:
金睿早就看到朱砂了,也认出她是谁了,过于经典,他在影院看了足足五遍,算是朱砂的影迷,只是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真人,而且……居然是马小凤的嫂子!
金睿有些紧张地问道。
朱砂微微一笑,道:
金睿有点激动地伸出右手:
朱砂大大方方的和金睿握了握手,笑道:
金睿还不知道马小凤的名字,同样,马小凤也不知道金睿的名字。
朱砂笑道。
金睿惊愕道:
马小凤都有点吃醋了。
对自己都还不怎么了解呢!却对自己哥哥了然于心,这是什么展开?
金睿很激动:
说起马小龙,金睿就停不下来了,听的朱砂眉开眼笑,马小凤却直撇嘴:
马小凤不耐烦地道:
金睿回过神来,重新紧张起来,问道:
朱砂笑眯眯地说道。
金睿更紧张了。….
再霸气的男人,第一次见女方父母的时候都会紧张,能不能抱得美人归,这很可能是唯一的一次机会。
原本金睿对自己很有信心,家庭条件不错,自己又是交大的学生,且长得也不错,性格也好,前途不可限量,照理说可以匹配全华夏90%以上的女生。
但是很显然,马小凤并不在那90%里面,不说马小凤有个叫马小龙的哥哥,有个叫朱砂的嫂子,就说她自己的事业,几年下来,已经发展成了五千万以上资产级别的工作室,单单这一点,就不比金睿家差,甚至犹有过之。
上辈子的马小凤,可以说是高攀,严重点说,甚至称得上‘诈骗,,但这一世的马小凤,受到马小龙影响,早就不是那个小县城开着小门面店的‘乡下女孩,了。
金睿压力巨大,感觉自己是高攀了,甚至有点‘诈骗,的嫌疑。
察觉到他的异常,马小凤主动拉着他的手,声音温柔的安慰道:
手上传来的柔软和温暖,让金睿踏实了不少,看着她的眼神更显温柔:
看着这对旁若无人的小情侣,朱砂轻轻叹气,这恋爱的酸臭味,自己已经很多年没感受过了。
哪怕是她和马小龙,在一起时间久了,感情也会趋于平淡,虽然对彼此都很好,但再没有了当年刚刚在一起时的甜腻酸臭。
哪怕长得再好看,终究也只是人类罢了,又怎么可能像传说中至死不渝的神仙眷侣一样,一辈子黏在一起都不会腻呢!
……
别墅里,当众人看到被马小凤和朱砂带进来的男孩后,眼神瞬间变得凌厉了许多,每一个人都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他,似是要把他祖宗十八代都看透一般。
怎么到了马小龙这里就变成狂热粉丝了?
众人愣神的时候,马小龙看着比上辈子年轻了许多的‘妹夫,,微微一笑,道:
金睿认真地说道。
终究是姥姥疼人,再加上对金睿第一印象不错,赶紧招呼着金睿坐下说话,又让马小凤把茶水点心端过来,开始‘三堂会审,。
马小龙没参与,他直接进了厨房,打算给未来妹夫做顿好吃的。….
刚才他用望气术看过了,金睿跟马小凤的确是气运相合,可谓是天作之合,带着点千里姻缘一线牵的意思。
难怪马小凤上辈子跟这辈子都遇到了未来妹夫,原来两人是今生注定的姻缘。
不同的是,随着这一世马小凤身份的转变,上辈子是马小凤为爱奔现魔都,而这辈子换成了未来妹夫为爱奔赴京城。
属实双向奔赴了。
就是不知道以后这金睿会不会留在京城生活?毕竟马小凤在京城已经有了自己的工作室,不可能放弃自己的事业,大老远跑到魔都去再创业。
跟厨房忙活一个多钟头,午饭做好了,三堂会审也差不多结束了。
全家人总体上对金睿比较满意,这孩子除了个头矮了点,其他各方面都挺优秀的,虽然跟马小凤相比带着点高攀的意思,但众所周知,马小凤是个小学都没毕业的学渣,而金睿是交大的在读学生,两人郎才女貌,可以,可以。
而且这屋里有朱砂、代钰和陈珺三个天仙般的美人,金睿竟是能眼里只有马小凤,不看别人,就这一点,他们就万分认同。
一个有原则、有底线的好孩子,这种孩子,以后差不了。
见众人间谈话的气氛不错,马小龙从厨房走出来,说道:
大姨夫笑道:
大姨也笑着打趣。
金睿连忙摆手:
马强生跟刘英都很满意,知道疼人就好,自家闺女真要嫁过去了,他们也能放心一些。
吃饭的时候,金睿果然对马小龙的厨艺赞不绝口,哪怕家教颇好的他,也吃的松了松裤腰带。
马小龙笑道:「可不是什么人都能
吃到我做的饭,今天你是沾了小凤的光,以后对我妹妹好点,不然你都对不起这桌饭。」
马小凤嘟起了嘴。
马小龙笑道:
马小凤脸色一僵,众人哈哈大笑。
饭后,众人坐下喝茶消食,马强生问了个关键的问题:
原本谈笑风生的众人都静了一瞬,目光落在金睿脸上。
金睿说道:
这个回答让众人都非常满意,马小凤更是眼神水润地拉住他的手,十指相扣。
众人看到这一幕,都暗暗摇了摇头,这还没结婚呢就这样,要是结婚了,那还不得上天?
女儿养大了果然是别人的。
当天晚上,金睿在别墅住了一晚,之后马小凤带着他在京城玩了两天,等到十月五号,马小凤自告奋勇地跟着他去了魔都,见了未来公婆一面。
和上一世一样,凭借着燕赵女孩的大方爽朗,以及不俗的厨艺,成功征服了未来公婆,双向奔赴完美成功。
熊猫胖大